“快救救我的苗木!”前不久,一位操着萧山口音的农户火急火燎地跑进湖塘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称其在宾舍村包田种植的1.6亩金叶石菖蒲使用了农资店的农药后,不同程度地出现烧根烧苗现象,希望街道有关部门能联系农资经销商协调补救及赔偿事宜。
接到诉求后,湖塘街道立即与区农业执法大队沟通,双方对该事件相当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林技术专家到农户田头现场调查。
“在田头,我们发现确实存在烧根烧苗现象,受损植株在20%左右。”湖塘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现场“会诊”,确认造成此次烧根烧苗的主要原因是用药过多、浓度过高,再加上施药时温度过高而引起药害。
田头“会诊”后,湖塘街道与区农业执法大队召集投诉双方当事人就后续补偿进行调解,认为双方在具体配药、施药过程中均存在不当。虽然农药质量没有问题,销售农药的农资经营者没有直接过错,但因没有尽到告知农药成分和实际使用量的义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出现问题的植株已有新根出现,如果管理措施跟上,是可以恢复的,能有效减少农户经济损失。”该街道相关负责人说,调查组通过讲事实、论损失,经对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由农资经营者一次性补偿苗农6000元,当场签约付清,“苗农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