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公司新闻
 
    《南宁市公园条例(草案)》提交初审  
作者:MA转发   点击率:1675   发布时间:2017/8/7

   日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南宁市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新增公园构建物管理和园内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如“不得在公园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禁止污水、废水排入园内的湖、池、溪、河等水域”等。 

  保证公园姓“公”,加强公园构建物管理是关键。《条例(草案)》规定,在公园内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商业设施和其他设施。对于已建设的管理用房和亭、台、廊、榭、楼、阁等园林建筑不得改变用途或者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不得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已建设的存量的不符合公园规划的构建物,特别是“楼堂馆所”类性质的设施,应明确提出具体治理措施和要求,如改变用途或限期拆除等。同时要求公园内的饮食服务设施(如饭店、酒家、茶园等),凡有条件的均应以天然气作燃料,不使用燃煤;要设置隔油隔渣池;坚持每天清除废物和定期清渣等。

  确保公园常“清”,加大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必不可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和景观用水维护的内容。如生活污水排放要经过处理,严防水质污染;严禁将污水、废水排入园内的湖、池、溪、河等水域;积极推广生物防治,尽量避免农药对环境造成污染等。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要增加园区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管理,如园区生活垃圾可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收集与管理;植物管护中修剪、清理的枝条,以及残花杂草等不准在绿地堆放;不准在园内焚烧落叶枯草等。

    
·上一篇: 浙江:椒江加强公路夏季绿化养护工作
·下一篇: 梅花的修剪
 
   
友情链接:
http://www.yuanlin114.com/index.asp http://www.cnmmhh.com/ http://www.greentimes.com/green/index/index.htm http://www.chinagreen.net.cn/ http://nnlyj.nanning.gov.cn/ http://www.landscape.cn/ http://www.cngreen.net/ http://www.lvhua.com/
版权所有:广西新视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座1512号、1511号    桂ICP备10003212号
电 话:0771-3216033    5688915    传真:0771-568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