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林业局、海洋局等11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自治区林业局相关处室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湿地、红树林问题情况,研究相关整改措施,并通报了2021年广西全区湿地及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情况,研究审议了《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广西红树林造林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及拟认定的第二批自治区重要湿地。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增强保护湿地资源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湿地资源保护实效体现“两个维护”;二是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湿地保护职责,充分利用广西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个平台,按照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加大协同管理力度,共同研究解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密切配合,高效推进重点工作,共同抓好破坏红树林案件的查处整改、红树林营造和修复、湿地资源数据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