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林长办公室与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北海市“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此次签订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涉林案件线索移送和处理、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与协作配合、督促程序、提出公益诉讼、日常联络与业务交流等多个方面协助机制。协作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构建起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稳步提升,对促进北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上,市级副林长(红树林林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开创保护森林资源共建共治新局面。二要密切协作配合。不断推动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在沟通协作上实现“无阻碍”,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案件信息的推送、沟通、交换上实现“无延迟”,在法律适用、案件移送、证据收集审查等专业性、行业性问题的认识上实现“无分歧”。三要提高工作成效。市林长办公室和市人民检察院要不断实践探索、积极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全市“增绿”“管绿”“护绿”工作,为守护全市绿水青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签约仪式结束后,市林长办公室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巡林活动。巡林组来到合浦县廉州镇,对海丝首港附近的红树林开展巡护巡查工作,并深入了解合浦县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巡林组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压紧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林业生态管护责任,强化全市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机构人员,确保稳步有序全面推行林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