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20年来,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1999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原国家林业局开始受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20年来,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先后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管理规定》《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审查规则》等规章制度,先后发布了6批206个植物种属的保护名录。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3717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1763件。2018年申请量首次突破900件,授权量达405件,均创历史新高。国外申请量也逐年增长,2018年达186件,比2017年增长73.8%。
目前,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DUS测试体系已基本建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了包括1个测试中心、5个区域测试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和6个专业测试站在内的一批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开展了147项林业测试指南编制,完成52项,分别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构建了月季、牡丹等植物DNA图谱数据库,严厉查处植物新品种侵权和假冒案件。2010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对各种林木、花卉博览会、交易会等进行检查。
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能力显著提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召开植物新品种发布推介会、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拍卖会等,筛选优良植物新品种,纳入各级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进行推广,一批林木、经济林和花卉优良新品种得到了转化运用。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国际合作日益深化,完成了山茶属、丁香属和牡丹3项UPOV国际测试指南编制,以及核桃属UPOV测试指南修订,与欧盟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和韩国林木植物新品种保护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有力提升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显著增强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影响力。 |